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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送包含锂电池货物要注意什么?

发布时间:2019/12/19



201711日起,新锂电池危险标签生效,并有2年的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,第9类杂项危险品标签或新第9类锂电池危险标签都可用在申报并符合Section I, IA1B的含有锂电池的快件包装上。

另外,还有一个新锂电池标记,也自201711日生效,并有2年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,新锂电池标记或锂电池操作标签都可以用在申报并符合Section 1BSection II的锂电池快件包装上。对于原来需要随附的锂电池文件(锂电池信)不再需要提供了。在新锂电池标记上有一段需要发件人填写的信息,这些信息对于我们员工在准备通过航空运输的Section II的锂电池快件提供足够的指引。

众多使用锂电池的电子类产品均会受到新规影响,不论是否是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或一次性的金属锂电池。新规的适用情形包括::
1、
锂电池作为独立的货品包装并运输锂电池必须以单独物品(散装/集装)的形式进行包装和运输。例如:散装电池/充电宝。
2、
锂电池单独包装但是与设备放在同一个包装盒中进行运输。譬如:使用可充电锂电池的手机。
3、
锂电池包含或安装在设备中,同时在同一个包装盒中进行运输。譬如:安装了集成锂电池的平板电脑,其电池不可由 用户拆除或替换。


由于航空业日趋紧张的安保压力,IATA对于锂电池运输的管制进一步加强。航空公司相应的也会更严格的执行这些管制措施。

请注意对此类空运货物的安全运输以及遵照IATA管制规定是发件人的法律义务。考虑到这一点,IATA制作了一份指南帮助发件人了解并遵循这些管制规定。

http://www.cn.dhl.com/zh/express/shipping/shipping_advice/lithium_batteries.html#guides_materials


不论是个人、公司或者任何团体,只要在快递运单上写明为发件人,此发件人就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,确保100%的遵照IATA的新规,即使包含锂电池的商品并不实际属于发件人或由发件人制造。

为避免出现不良后果,当您想要发送包含锂电池的任何快件时请告知物流公司。

自2017年1月1日起,对于PI967和PI970(每个包装件少于2个电池或4个电池芯),每一票限制在最多2个包装件(每一个包装件里面的设备上最多有4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)

如果一票快件的包装件件数超过2件,需要在每件上张贴新锂电池标记或锂电池操作标签(以及随之而来的其它要求)。